
在他被捕58年后,他作为抢劫犯和杀人犯的耻辱终于被抹去了。失去的生命无法恢复。这个案件的教训必须用来审查刑事司法制度。
因1966年在静冈县抢劫并杀害一个家庭的四名成员而被判死刑的袴岩男(Iwao Hakamata,音译)的再审中,由于检方放弃了上诉,静冈县地方法院做出了无罪判决。这是自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第五起被判处死刑的被告在重审中被宣判无罪的案件。
案发大约一年后,在案发现场附近发现了一件血迹斑斑的衬衫。最初的死刑判决涉及到发现Hakamata在犯罪时穿的衣服。对此,重审判决认为,血迹的颜色是不自然的,调查当局捏造了衣服证据。
在放弃上诉时,检察官发表了一份不同寻常的检察长声明。它驳斥了捏造事实的指控,称这是“完全不可接受的”,但它也表示,“我们已经做出决定,在法律不稳定的情况下继续离开袴田是不合适的。”
审判不应该为了调查当局的面子而延长。虽然检察机关内部也有提出上诉的意见,但决定不上诉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袴田每天被审讯12个小时。据报道,他甚至不允许上厕所,并被迫认罪。既然已经确定了诬告的事实,警方和检察机关有必要调查到目前为止的调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审判拖了这么久的原因。
在重审中做出判决的审判长在法庭上道歉说:“很抱歉花了这么长时间。”仅仅是重审就花了40多年的诉讼程序,难道不能更快地完成吗?法院还需要审查案件的进展情况。
在现行的重审制度下,检察官没有义务向辩方公开证据。因此,有些情况下,检察官不公开可能导致指控被证明是错误的重要证据。
即使法院决定重审,检察官也可以上诉,因此重审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如果作出再审决定,立即开始再审,那么整个审判期限必然会缩短。
人都会犯错。再审制度的存在就是为了帮助冤枉受害人。随着科学的进步,越来越多的案件暴露了过去调查和证据的错误。可以说,完善再审制度刻不容缓。
袴田被关押了近半个世纪,终日担心被处决。这种任由司法系统摆布的悲剧绝不能重演。
(摘自2024年10月11日《读卖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