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纽约市利益冲突委员会周三表示,惩教署特别调查单位主管因不当使用政府车辆通勤及办理"私人事务",被处以5,200美元的罚款及市政赔偿金。
该委员会称,特别调查单位主管劳伦斯·麦古金斯在2023年1月至2024年2月期间,将市政车辆作为私人车辆使用118次,累计产生257次E-ZPass通行费1,234.81美元(已被强制偿还),另处4,000美元罚款(按分期还款计划支付)。
调查发现,麦古金斯将车辆停放在布朗克斯区纽约警局停车场,"以避免车辆GPS系统触发警报"——若驾车跨越市界便会触发警报。
该车辆本为"公用车辆",供特别调查单位工作人员在赖克斯岛开展调查工作使用,麦古金斯未获授权将其用于通勤。
委员会查明,麦古金斯会从威彻斯特县的住所驾车至布朗克斯区警局停车场,随后换乘惩教署车辆前往工作地点。下班后则将该车驶回警局停车场。
利益冲突委员会发现,在其非工作日期间,该车辆始终停放在警局停车场,导致其他惩教署人员无法使用。
调查还发现,他曾驾驶该车在长岛市、法拉盛和曼哈顿办理未明确的私人事务。
和解协议文件显示,麦古金斯被要求签署公开文件承认不当行为。其声称原以为该车辆可用于探访因行为不当接受调查的惩教署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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