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1月27日,一名餐馆和杂货店老板在地方法院被控两项刑事恐吓五名青少年和在禁区开枪的罪名。
57岁的Yusooff Salleh不认罪,并在法官Nurul Huda Idris面前宣读了两项指控后要求审判。
对于第一项指控,他被指控威胁要造成5名年龄在15至16岁之间的少年死亡。
据称,这起案件发生在1月27日上午11点左右,地点是他在加兰南纳卡甘榜蒲甘的餐馆和杂货店。
根据《刑法》第506条,他被指控有罪,最高可判处7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而有之。
第二项指控涉及在同一时间和日期在禁区内使用Fair Premier霰弹枪射击。
他被控违反1960年武器法令第39条,最高刑罚为一年监禁,罚款不超过2000令吉,或两者兼而有之。
早些时候,副检察官Nasruna Anhar Nordien请求法院拒绝被告保释。
然而,尤素夫的律师穆尔塔扎迪·阿姆兰和伊兹万·库德里以尤素夫的身体状况为由,以糖尿病、高血压和肾病为由,要求保释。
法庭准予他以8000令吉保释金,并在一名担保人的担保下,于3月4日再次开庭。
在1月27日的事件中,这名被告也是一名橡胶地产管理人员,据称他向空中开了四枪,以恐吓这5名青少年,他怀疑这5名青少年从他的商店偷走了5000令吉。——马来西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