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房屋受到“持续和过度的破坏”,法庭下令终止了租约。文件的照片。
一名租客被告知要向房东支付4085美元,因为他留下了价值40,000美元的财产。
业主向租约审裁处申请赔偿及退还已于七月到期的租约的保证金。
由于对房屋的“持续和过度破坏”,法庭下令终止了该协议。
房东告诉法庭,维修费用有11项单独的保险超额费用。修理它的费用超过4万美元。
仲裁庭表示,如果要裁决这样的索赔,房东必须证明房客是无意或故意造成损害的,或者是默许了这种损害。
如果损坏是不小心造成的,如果有保险赔偿,租客将承担四周租金或保险超额部分中较小者的责任。
如果是粗心大意,而且没有保险,则限于四周的租金。
如果是故意的,租客要承担维修费用。
仲裁庭注意到该财产的保险超额金额为750美元。业主被要求支付一笔750美元的故意损害赔偿,以及10笔750美元的每个房间的粗心损坏赔偿。
“照片显示,整个房屋都遭到了严重破坏。墙上有大洞,窗户被打破,报警器被篡改,厕所和梳妆台被破坏,门被故意破坏,橱柜被拧断,地毯被损坏。租期开始时,该物业刚刚装修过。”
审裁官说,房客很幸运,保险涵盖了故意损害,她有理由承担保险超额部分的责任。
“他们故意和不小心过度损坏了这个房子,这将花费业主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纠正。”
租客已经向房东支付了3780元,加上保证金的退款,她所欠的金额减少到4085元。
奥克兰房地产投资者协会(Auckland Property Investors Association)总经理萨布丽娜·吉本(Sabrina Gibbon)表示,大量超额收费凸显了一个普遍问题。保险公司通常会对每一次新的损失收取额外的费用。
“《租务条例》第49b条规定,租户因不慎损坏而承担的法律责任,以业主投保超额金额或四周租金的较低者为限。”从表面上看,这个规则看起来很简单,也很公平。但是,当你把保险公司对事故(或事件)的定义叠加在一起时,结果往往比房东和房客意识到的要重要得多。
“在购买房东保险时,清楚地了解保险公司如何定义事件是非常重要的。同一房间地毯上出现两处污渍对保险公司来说是一件事,对其他人来说是两件事。因此,房东可以通过法庭寻求的赔偿和租客可以承担的责任将是非常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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