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泽西州法院裁定:安乐死法案仅限本州居民适用
2026-05-05 07:49

新泽西州法院裁定:安乐死法案仅限本州居民适用

  

  【编者按】生命终点的选择,从来都是沉重而复杂的话题。当绝症患者面对无法逆转的痛苦时,是否应有权利决定自己的离去方式?美国新泽西州一项允许临终患者寻求药物结束生命的法律,近日因“仅限本州居民”的规定引发激烈争议。联邦上诉法院维持了这一限制,将无数外州患者的最后希望拒之门外。这背后不仅是法律条文的博弈,更是生命尊严、州际权利与医疗伦理的深刻碰撞。在生死抉择面前,究竟该由地理边界还是人性关怀来划下那条线?让我们透过这场跨越州界的生命权之争,思考那些关于痛苦、尊严与选择的永恒命题。

  美国联邦上诉法院近日裁定,新泽西州允许绝症患者寻求临终药物的法律仅适用于本州居民,外州人员无法享有同等权利。

  位于费城的美国第三巡回上诉法院驳回了对新泽西州居住要求的质疑,同时承认临终决策的复杂性。法院指出,并非所有州都采取了相同的政策。

  “死亡会终结美好,但很少能平静收场,”联邦巡回法院法官斯蒂芬诺斯·比巴斯在周五的判决书中写道,“许多绝症患者面临残酷现实:痛苦死亡迫在眉睫。部分人可能希望通过医生协助结束生命来避免这种折磨。新泽西州允许其居民做出这种选择——但仅限于本州居民。”

  除新泽西州外,哥伦比亚特区及其他十个州也允许绝症情况下的辅助自杀。大多数州将此选项限制于本州居民。俄勒冈州和佛蒙特州则对所有人开放。

  本案由一名患有四期淋巴瘤的特拉华州女性提起,她曾希望获得医生辅助自杀的选择权并对新泽西州的居住要求提出质疑,但在案件口头辩论后不幸离世。特拉华州将于明年1月1日起允许医生辅助自杀。

  一位曾试图帮助类似特拉华州女性患者的新泽西医生也对这项法律提出挑战。最初还有其他原告,包括一名患有转移性乳腺癌的宾夕法尼亚州女性(她在下级法院驳回挑战的上诉期间去世),以及另一位已退休的新泽西医生。

  原告之一保罗·布莱曼医生在声明中表示对判决结果感到失望。

  “新泽西州以外的绝症患者应当享有临终医疗援助的选择权,而不必长途跋涉,”他说。

  周三联系其他挑战该法律的律师时尚未获得回复。

  新泽西州民主党州长菲尔·墨菲于2019年签署该法案时表示,尽管他的天主教信仰可能使他在身患绝症时不会选择结束生命,但他不会剥夺他人选择的权利。

  该法律要求两名医生批准申请,且绝症患者必须被认定为新泽西州成年居民,有能力做出此类决定,自愿表达死亡意愿,并被诊断存活期不超过六个月。

  法律规定患者必须两次提出用药请求,并必须给予其撤销决定的机会。至少一次请求需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由两名见证人签署。

  至少一名见证人不能是患者的亲属、遗产继承人、所在医疗机构的业主或工作人员,也不能是患者的主治医生。

  根据法律,患者必须自行服用药物,其主治医生需提供其他治疗方案,包括姑息治疗。

  下级法院驳回了挑战者的诉讼,理由在于医生辅助自杀并非各州必须赋予非居民的基本权利。

  上诉法院对此表示认同。

  “在我们的联邦体系中,各州可以自由尝试诸如允许医生协助自杀这样重大的政策。其他州也可自由将其定为犯罪,”判决书指出,“这种新型选项似乎并非基本权利,更非各州必须赋予外来者的基本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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