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星人寿保险指出,分红保险的逆差结构持续存在,导致难以筹集资金用于未来保单持有人的分红。分红保险带来的亏损如此巨大,以至于即使出售三星电子股份也无法弥补赤字。
根据金融监督院电子披露系统12日的信息,三星人寿保险在前一天发布的业务报告中包含了分红合同的具体情况。这是首次在业务报告中披露分红合同的具体信息。
截至去年底,三星人寿保险持有148万份分红保险合同。自1986年至今的40多年间,公司已累计向保单持有人分红31次,总额达3.9万亿韩元。而截至去年底,用于弥补分红保险赤字的留存收益高达11.3万亿韩元。
三星人寿保险预计,未来从分红合同中获取超额利润仍将十分困难。公司解释称:“考虑到我们的资产管理回报率为4%,而固定利率分红合同的平均年付息率为7%,分红保险的巨额亏损将持续,从结构上难以产生超额利润。”
此外,三星人寿保险透露,即使出售三星电子股份,也未能产生分红资金。报告指出:“即使将出售利润中分配给分红合同的金额计算在内,分红合同的损益仍处于赤字状态。”
与此同时,在停止所谓的“异常会计处理”后,被视作资本而非负债的分红合同持有者部分金额达到17.5957万亿韩元。
过去,在销售分红保险产品时,三星人寿保险利用投保人的资金收购了三星电子8.51%的股份。公司曾将其中一部分列为名为“合同持有人权益调整”的独立负债账户。然而,根据金融监管机构停止“异常会计处理”的指导方针,分配给分红合同持有者的部分已被重新归类为资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