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定:罢工替代津贴未超标,合理合法引热议
2026-03-05 22:30

法院裁定:罢工替代津贴未超标,合理合法引热议

  

  【编者按】劳资博弈再掀波澜!韩国法院一纸判决引爆职场公平争议——当罢工潮席卷工厂,留守员工领取特殊津贴竟被工会指控为"不正当劳动行为"。这场持续一年的法律拉锯战背后,折射出当代劳资关系的微妙平衡:企业为维持运营奖励在岗员工是否构成对罢工者的歧视?生产压力下超常工作的补偿边界何在?法官的判决书中暗藏玄机,既认可了特殊津贴的合理性,又精准划定了激励与干预的楚河汉界。当办公室白领被迫走上生产线,当深夜的厂房亮起不灭的灯火,这场关于劳动价值与工人权利的思辨,正在重新定义职场公平的度量衡。

  地方法院裁定,企业在工会罢工期间向顶岗工人支付特殊津贴不构成不正当劳动行为。首尔行政法院第13行政庭(主审法官金贤燮)近日宣布,已于上月对合成树脂制造商A公司提起的诉讼作出判决,支持原告要求撤销国家劳资关系委员会决定的诉求。

  隶属于韩国工会总联盟的全国化纤食品产业工会自2023年10月30日起展开为期一个月的大规模罢工。A公司位于蔚山和镇川生产基地的大量员工也参与其中。

  在此期间,A公司于同年12月向未参与罢工并承担顶岗工作的员工发放了独立于加班费的特殊津贴。该津贴按照顶岗工时每小时基本工资的50%计算。工会随后向劳资委员会提出救济申请,主张"这是通过区别对待罢工参与者、诱导员工不参与罢工的不正当劳动行为"。

  蔚山地方劳资委员会最初裁定:"虽然向因顶岗导致工作场所变更的员工支付特殊津贴具有合理性,但对工作岗位或职责变动微小的员工发放同等津贴则属过度。"在A公司向国家劳资关系委员会申请复审被驳回后,企业方提起行政诉讼。

  法院最终支持A公司主张,指出:"向未罢工员工支付相当于实际工时每小时工资50%的特殊津贴——这些员工相较于平日承担了更为繁重的工作任务——从社会普遍观念来看不能认定为过度支付。"

  法官在裁决中综合考虑了多项因素:未参与罢工员工轮班工作负荷与强度的增加,以及办公室行政人员临时顶替生产岗位导致留守员工负担加重等实际情况。针对工会关于"企业通过津贴诱导员工放弃罢工"的指控,法院特别强调:"由于特殊津贴是在罢工完全结束一个月后才发放,这显然不具备支配或干预工会运作的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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