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者按:近日新加坡高院一桩骇人听闻的强奸案判决引发社会震动。49岁装修工借维修灯具之名闯入独居女性住所实施性侵,更令人发指的是,施暴者竟辩称双方你情我愿。法官当庭戳穿其荒谬谎言,指出受害者证词具有“异常说服力”,而被告陈述则“完全自相矛盾”。此案给所有独居女性敲响警钟:维修人员上门服务时务必提高警惕,最好有他人陪同。我们既要对司法机关明察秋毫的判决表示肯定,更要呼吁社会共同构筑女性安全防护网。当恶魔披着服务外衣登堂入室,唯有法律与警惕能守护最后的底线。
新加坡讯:10月28日周二,高等法院判定一名男子在前往女性住所维修灯具时犯下强奸罪。
法官驳斥了许丽华关于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的辩词,裁定受害者证词具有异常说服力,而男子的陈述"完全自相矛盾"。
49岁新加坡永久居民许某共被判定四项罪名成立,包括强奸、侵入式性侵和猥亵罪。
由于保护令隐去了受害者年龄信息,法院文件显示她早在2015年因装修房屋结识许某。
此后数年间,她偶尔会联系许某进行装修和电路维修,在2021年强奸案发生前,两人已有两年未联系。
2021年8月21日,女子通过WhatsApp联系许某维修卫生间的灯具和厨房开关。
次日许某上门报价430新元,要求支付200新元定金,并于第三天携带配件再次上门。
2021年8月23日,许某在维修完卫生间灯具后,声称需要修理客厅的另一个开关。
检方指出,当二人在客厅讨论维修事宜时,许某突然强行将受害者拉入怀中。
震惊的女子奋力挣脱后躲进卧室,立即向两位朋友发信息倾诉遭遇,直言"很害怕"。
许某随后要求检查卧室开关,当受害者走出卫生间时,竟被强行推倒在床实施强奸。
受害者曾咬伤许某试图阻止暴行,但被告在庭审中竟狡辩称这是"爱的咬痕"。
受害者事后向朋友求助,友人立即赶往住所陪同她前往医院验伤并报警。
庭审中许某坚称强奸指控纯属诬陷,声称双方你情我愿。
张慧玲法官在周二判决中明确指出,受害者证词具有非凡说服力。
她对事件经过描述清晰生动,包括如何奋力挣扎抵抗许某的性侵犯。
毋庸置疑,案发前二人仅存在服务提供者与客户关系,且往来稀疏。
受害者向朋友发送"他强奸我"的信息,完美佐证了其陈述。上诉法院曾在判例中明确,受害人在案发后首次合理机会所作的陈述可视为证据补强。
张法官指出,三位友人的证词同样具有"佐证价值",他们描述了见到受害者时其精神恍惚、语无伦次、目光空洞的崩溃状态。
法官强调,第三方对受害人痛苦状态的观察记录,构成对其证词的有力支撑。
法官驳回了许某关于受害者陈述存在矛盾的辩词,同时认定咬痕证据不具决定性。
"咬痕证据本身无法说明任何问题,最公正的处理方式是视其对控辩双方均无特别助益。"张法官表示。
她指出就连许某本人也承认,案发前未收到任何来自受害者的性暗示。
"根据被告描述,当日性行为纯属突发,仅源于受害人拉扯其手臂并重复他的问话。考虑到双方关系背景,受害者同意与仅存在业务往来的装修工发生无保护性行为简直匪夷所思。"
法官直指许某对案发后情形的描述与三位友人证词"完全矛盾"。
许某声称女子事后整理仪容"状态正常",但友人作证指出受害者发型凌乱,与平日整齐形象判若两人。
张法官斥责许某的其他论点"同样毫无价值",并特别驳斥"十分钟内不可能完成强奸"的荒谬逻辑。
许某量刑宣判将择期进行。根据法律,强奸罪与侵入式性侵罪最高可判处20年监禁,并处罚款或鞭刑;猥亵罪最高可判三年监禁,并处罚款、鞭刑或合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