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杀害警官的男子被判处死刑
2025-08-17 13:18

被控杀害警官的男子被判处死刑

  

  

  里士满,印第安纳州(美联社)——一名检察官要求对一名被控杀害印第安纳州一名警察的男子判处死刑。

  韦恩县检察官迈克·希普曼周五在菲利普·马修·李一案中提出了这一要求,菲利普·马修·李现年47岁,来自里士满,现在他被控谋杀里士满警察局警官西拉·伯顿。

  28岁的伯顿于9月18日死于头部枪伤,她于9月1日被拔掉生命维持系统。8月10日,在其他警察拦住李后,她被击中,伯顿被叫到现场,带着她的警犬协助。

  法庭文件称,李掏出一把枪,朝警察开枪,击中了伯顿。其他警察开枪还击,李在一场徒步追捕后被逮捕。

  网上法庭记录没有显示李就谋杀指控进行抗辩。早些时候,他对三项谋杀未遂指控以及毒品和武器指控拒不认罪。李因违反假释规定被关押在邦克山的迈阿密惩教所。

  据《Palladium-Item》报道,希普曼于周五提交了一份法庭文件,将此前对伯顿的谋杀未遂指控修改为谋杀,如果李被定罪,希普曼将被判处死刑。

  希普曼的文件显示,有两种加重罪行的情况可以判处死刑:一是李在执行公务时故意杀死伯顿,二是李因非法持有注射器和非法持有麻醉药品被判假释,在假释期间杀人。

  检察官还要求将李拘留,不得保释。韦恩巡回法院法官艾普莉·德雷克此前为李设定了150万美元的保释金。他的审判目前定于12月27日进行。

  希普曼还提交了指控李为惯犯的文件,并要求加强对李使用枪支的另外两项谋杀未遂指控。李某被指控为惯犯,是根据此前的4起案件,包括入室盗窃、持有可卡因、盗窃未遂、汽车盗窃和抵抗执法、持有注射器和持有麻醉药品等。

  检方和李在镕的辩护律师安德鲁·马特诺维斯基(Andrew Maternowski)星期五共同提出了一项动议,要求在此案中实施禁言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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