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者按:在信息爆炸的时代,网络言论的边界究竟该如何界定?韩国共同民主党力推的《虚假操纵信息根除法》修正案,正引发一场关于言论自由与法律监管的激烈博弈。该法案拟对传播虚假信息的媒体和网红处以最高五倍损害额或10亿韩元的惩罚性赔偿,却在临表决前因“违宪”质疑连夜修改条款。从删除“禁止散布虚假信息”条款到重新恢复,从“事实陈述诽谤罪”的保留到增设“损害意图”要件,这场立法拉锯战折射出数字时代内容监管的普遍困境。当政府以“净化网络”之名收紧言论缰绳,公民社会以宪法之名奋力抵抗,我们看到的不仅是韩国本土的立法争议,更是全球互联网治理中自由与秩序永恒的天平摇摆。
韩国共同民主党计划于23日将《信息通信网法》修正案(又称《虚假操纵信息根除法》)提交国会全体会议审议。然而直至22日——即全体会议召开的前一天,该党仍在持续进行反复修订。批评者指出,在参与连带等亲政府团体以“违宪”为由要求撤回该法案后,共同民主党直到最后一刻才仓促推进修订。
这项自李在明政府时期推动的修正案规定,对在网络散布非法或伪造操纵信息的媒体或YouTube博主,可追讨最高相当于损害金额五倍或10亿韩元的惩罚性赔偿。
最初,负责该法案的科学信息通信广播委员会为回应外界“过度侵犯表达自由”的批评,删除了“禁止散布虚假信息”条款。但该条款在法制司法委员会审议法案措辞时重新恢复。此外,“以事实陈述进行诽谤”条款的部分内容也得以保留。修订后的法案于18日通过法制司法委员会审议,等待全体会议表决。
然而参与连带于21日要求撤回法案,指出:“经法制司法委员会通过的修订案不仅未消除违宪要素,甚至比科学信息通信广播委员会的替代方案更为严苛。”据报道,总统办公室亦向执政党领导层要求补充修订,导致原定22日提交全体会议的计划推迟一天。执政党内部有观点认为,法制司法委员会新增的“禁止散布虚假信息”条款涉嫌违宪,同时批评其保留“涉及私生活的真实陈述诽谤处罚条款”,并放弃将基于虚假事实的诽谤罪改为半公诉罪的计划。
对此,共同民主党决定在界定虚假操纵信息的主条款中增加“具有损害意图或获取不当利益目的”的要件。这显然是为回应“仅因散布虚假信息即予以处罚可能违宪”的批评。此外,该党同意废除真实陈述诽谤罪,但保留涉及私生活事实陈述的处罚规定。
然而该修正案可能过度压制表达自由的担忧仍在持续。21日,由律师柳济和等人组成的“自由与人权工作小组(暂称)”宣布,已向联合国意见与表达自由特别报告员提交请愿书,要求对韩国政府发起“紧急申诉”。柳济和等人表示:“我们担忧该法案不仅将压制韩国本土的表达自由,更可能被亚太地区其他国家的领导人效仿,用以压制批评者与反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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