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观点指出,当前房地产税制过于侧重“持有”而非“实际居住”,正通过所谓的“黄金单套住宅”加剧资产两极分化。专家主张,即便对于仅持有一套住房的家庭,也应通过强化长期持有特别扣除等免税资格要求,将税收优惠集中于真实居住需求驱动的房产,而非投资性房产。
23日,一场题为“‘黄金单套住宅’的悖论与房地产税制正常化方案”的研讨会在首尔汝矣岛的国会议员会馆举行。担任主讲人的世宗大学林在万教授在会上提出,有必要进行税制改革,方向是降低交易税、提高持有税。林教授曾担任李在明总统的房地产政策顾问,现任政府下属韩国土地住宅公社(LH)改革委员会民间委员长。
林教授指出:“税收制度非但未能缓解资产集中和代际不平等,反而强化了这一问题。韩国的持有税实际税率非常低,而在资本利得税方面,其设置甚至让人感觉是在努力减轻税负。”
◇ 需强化单套住宅持有者的免税资格
林教授提出了将资本利得税并入综合所得税的房地产税制改革方案。他还建议,改革针对单套住宅持有者的税收优惠,将其与长期居住、终身资本利得上限或交易次数限制等条件挂钩。此外,他提议将土地税和建筑税分离征收,但对土地适用比建筑更高的税率。
林教授特别强调,针对“黄金单套住宅”的优惠应仅限于实际居住者。他还提到,有必要改革仅凭持有期限即可获得高额优惠的长期持有特别扣除制度。
林教授表示:“多数国家的制度设计以实际居住要求为核心,而我们的优惠却集中在持有本身。我们对‘黄金单套住宅’的持有和居住给予同等优惠,难道不应该将优惠仅限于实际居住者吗?”他补充道:“持有税的征收标准可以多样化,例如按住宅数量、价值或是否属于调控区域等。需要进行深入讨论以简化税制。”
研讨会上也有观点认为,即便是单套住宅持有者,也应根据具体标准减少其免税优惠。如果住宅不符合价格或居住年限等特定条件,即使只有一套,也可能面临更强的免税资格要求,从而增加税负。
参与讨论的白济大学经营学系金贤东教授主张:“我们必须摆脱单套住宅持有者必享免税的教条”,并强调应强化对单套住宅持有者的免税资格要求。金教授说:“我们陷入了‘必须保护单套住宅持有者’的思维定式。其他国家也保护单套住宅持有者,但免税资格要求非常严格。韩国则过于宽松,只要住满两年就能享受免税优惠。英国只有在家庭持有一套住宅且实际自住、不出租的情况下才给予优惠。我们是否也应该摆脱现有政策呢?”
◇ 经济财政部:“正进行中长期税改研究”
经济财政部税制室财产税制课长尹秀贤在研讨会上表达了谨慎立场,他表示:“我们认为,税收应用于确保国家财政这一根本角色,而非作为房地产市场的短期应对工具。我们正专注于中长期内建立理想的房地产税制体系。”
尹课长补充道:“我们正在考虑进行合理改进,以稳定住房市场,并重新分配集中于房地产的资源。如果可能,我们的目标是推动税收优惠从投资性房产转向真实居住需求,并支持地方城市的‘第二家园’,而非对调控区域的投资。”他还提到:“我们正在从全球标准的角度,考量持有税和交易税的负担问题。”
经济财政部计划在今年12月收到关于房地产税制改革方向的研究项目结果后,正式启动税制改革。不过,如果为稳定市场需要短期措施,预计相关内容将纳入7月的税制改革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