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德里,12月18日(IANS):印度最高法院表示,虽然宪法法院可以规定准予保释或预审保释的原则,但他们不能规定初审法院通过保释令的形式。
“宪法法院可以规定准予保释或预审保释的原则。然而,宪法法院不能通过在决定保释申请时通过命令的形式来干涉我们初审法院的自由裁量权,”由法官Abhay S. Oka领导的一个替补席在听取拉贾斯坦邦司法服务(RJS)地区和会议法官的请求时裁定,以撤销对他发出的不利意见。

在上诉法院驳回保释申请后,被告向拉贾斯坦邦高等法院提出上诉。在准予保释的同时,对上诉人提出了不利意见,因为他没有遵守拉贾斯坦邦高等法院在Jugal Kishore诉拉贾斯坦邦一案中发出的指示。
上诉人没有按照Kishore法官案第9段的指示,将被告的先决条件的细节列入规定的表格中。
由于在Jugal Kishore案中发出的指示没有得到遵守,拉贾斯坦邦高等法院的单法官法官小组认为,上诉人的行为不仅构成无纪律,而且可能构成藐视法庭。
对此,最高法院说:“我们不理解上诉人不遵循(关于基肖尔法官案的决定)第9段所载的建议,是如何犯下无纪律或藐视法庭的行为的。”
它说,通过司法命令要求司法官员作出解释的方向是“不恰当的”,只能在行政方面要求司法官员作出解释。
此外,最高法院表示,指示司法官员发送一份他处理的保释申请总数的清单,以及一份关于他是否遵守了Jugal Kishore案件中包含的指示的报告,这是“浪费拉贾斯坦邦高等法院宝贵的司法时间”。
“高等法院在上诉人作为会期法官拒绝保释的案件中,在决定保释申请时所做的事情是完全没有必要的。”最高法院裁定,高等法院在Jugal Kishore案中发布指示、通过2023年4月4日和2023年4月25日的命令,以及高等法院认定上诉人有过错的受质疑的命令,所做的全部工作不仅没有根据,而且是非法的。”
它补充说,在Jugal Kishore案中发布的类似指示过去曾被最高法院搁置。
此外,它认为,拉贾斯坦邦高等法院发布的指示不能被称为具有约束力的指示,在最高的情况下,同样可以被视为建议。
最高法院裁定,司法官员不遵守这些指示不能被视为无纪律或藐视法庭的行为。
最后,最高法院指示删除对上诉人的“所有不利评论/意见”,并澄清这些不利评论和意见不能作为在行政方面对上诉人采取任何行动的依据。
“高等法院应该表现出克制。高等法院不能通过这样的命令来损害司法人员的职业生涯。原因是,当这样的命令在司法方面通过时,他无法为自己辩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