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造性的最高法院决定303 -正确的结果,但不是有充分的理由
2025-07-16 15:32

创造性的最高法院决定303 -正确的结果,但不是有充分的理由

  

  

  在本届任期结束时,最高法院做出了一些非常重要的决定,包括303 Creative诉Elenis案。该案涉及科罗拉多州民权委员会(Colorado Civil Rights Commission)迫使一家网页设计公司的老板劳里·史密斯(Laurie Smith)公开宣布,她将为所有客户提供服务。她拒绝了,因为她不想帮助人们庆祝某些活动,尤其是同性恋婚礼。基于她的宗教信仰,她不想和策划同性恋婚礼的人做生意。

  科罗拉多州认为这种观点是不可接受的。它的法律要求商业中的每个人都不歧视,并宣称这项法律的目的是根除同性恋婚姻是坏事的观念。她知道自己会成为政府执法的目标,就像企业主杰克·菲利普斯一样。史密斯拒绝为一对同性恋夫妇烤结婚蛋糕,于是他提起诉讼以阻止这项法律。她在下级法院败诉,并向美国最高法院上诉第十巡回法院对科罗拉多州有利的判决。

  史密斯的案件受到质疑,理由是她的第一修正案赋予她的言论和宗教自由的权利被科罗拉多州的法律侵犯了。6月30日,最高法院以6比3的票数做出了裁决。

  法官尼尔·戈萨奇(Neil Gorsuch)在法庭意见书中写道:“第一修正案禁止科罗拉多州强迫网页设计师创作表达设计师不同意的信息的富有表现力的设计。”

  正确的。言论自由权包括不被要求发表言论的权利,这一权利在宪法中优先于国家宣称的根除其官员不喜欢的观点的利益。

  戈萨奇法官继续说道:“捍卫第一修正案属于所有人,而不仅仅是那些政府认为动机正当的发言人。在这种情况下,科罗拉多州试图让人们以符合他们观点的方式发言,但在一个重要问题上挑战他们的良心。”

  这一决定受到了一些组织的欢迎,这些组织反对政府用严厉的手段惩罚像劳里·史密斯这样的人,因为她拒绝与那些希望她做一些她认为违背自己信仰的事情的客户合作。例如,捍卫自由联盟(Alliance Defending Freedom)主席克里斯蒂娜?瓦格纳(Christine Wagoner)宣称:“美国最高法院正确地裁定,政府不能强迫美国人说出他们不相信的东西。”法院重申,国家将其不喜欢的想法排除在公共空间之外是违宪的,包括婚姻是丈夫和妻子的结合的信仰。”

  作为一个反对任何形式的政府强制的人,我完全支持这一决定。问题是它太窄了。这类案件只间接涉及言论或宗教自由。他们真正关注的是,商界人士是否有权拒绝他们不想接受的提议,或者他们是否可以被迫做他们不想做的工作,或者他们是否可以受到政府的惩罚。科罗拉多州正在推动商人放弃他们的合同自由,至少在某种程度上,州政府官员可以宣布他们拒绝合同报价的动机是“歧视性的”。我认为这种立场是错误的。

  合同法是(或者至少应该是)完全对称的。每个人都有权向另一个人提出提议,每个人都有权接受它,从而形成合同,或者拒绝,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之间没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希望或不希望彼此处理的原因不具有法律意义。如果合同没有达成一致,沮丧的一方可能会寻找其他愿意签订合同的人。不幸的是,科罗拉多州的法律将执法纳入法律;像劳里·史密斯这样的人可能会因为平静地说“不,谢谢”而受到惩罚。

  碰巧她的网站设计服务与自我表达有关,因此可以被认为是第一修正案的案例,但是其他企业主可能也有理由不想与潜在客户签订合同呢?

  考虑一下这个假设的情况。Jennifer Van Arsdale拥有Jennifer's Rentals,这是一家大型帐篷、椅子、桌子和户外活动租赁公司。一天,一个名叫伯纳德·桑德森的男人走近她,问她能否在5月1日租一顶帐篷。詹妮弗问:“当然,什么活动?”

  桑德森回答说:“我来自国际社会主义联盟,我们要举办一个盛大的五一庆祝活动。”

  詹妮弗回答说:“哦,对不起,但我反对社会主义。我不想和你或你的活动有任何关系。”

  桑德森可以找到另一个租大帐篷的地方,但他看到了报复詹妮弗的机会。他直接去科罗拉多民权委员会投诉他们。她以非商业、歧视的理由拒绝为客户服务,现在将面临国家当局的制裁。

  既然Jennifer的案子与言论自由无关,第一修正案也帮不了她。

  然而,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她的案件与劳里·史密斯的案件是相同的。合同。在这两种情况下,收件人都拒绝了她完全有权拒绝的提议。

  有一段时间,最高法院坚决维护合同自由,反对州法律对其的干涉。想想1905年的著名案例。Lochner W. New York,它是在纽约市通过一项限制面包师每周工作时间的法律后兴起的。约瑟夫·洛克纳(Joseph Lochner)和他的雇主希望工作时间超过法律允许的时间。法院驳回了纽约州的一项法律,理由是第14条修正案保护公民的自由,包括谈判工作时间的自由。(该案因法官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Oliver Wendell Holmes)的异议而闻名,他写道:“第14条修正案并不颁布赫伯特·斯宾塞的法律。但这并不是对Peckham法官的意见的回答,即第14修正案确实保护公民不被剥夺自由,而且他们认为最合适的任何条约的自由是这种自由的基本要素。)

  几年后,最高法院面临另一起州法侵犯合同自由的案件。科佩奇诉堪萨斯案。问题在于,该州是否可以禁止“黄狗”合同,即雇主只会与那些表示不会寻求成立工会的工人签订雇佣合同。工会展示了他们的政治力量来禁止这样的合同,但最高法院裁定州政府不能这样做。

  堪萨斯州辩称,“黄狗”合同是强制性的,但法院不同意,并指出,“国家不能将任何正常和无辜的个人自由行使定为‘强制性’,因为,为了允许它,就意味着剥夺第十四条修正案在这方面的效力。”法院的意见随后确认了法律中对称的必要性:“不能有一条适用于工会组织或其成员的规则,而另一条更严格的适用于雇主的规则。”

  最低工资法也因合同自由而被废除。在1923年阿德金斯诉儿童医院案中,法院宣布华盛顿特区规定妇女最低工资的法律无效。禁止雇主和雇员订立工资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工资的雇佣合同。法院再次认为这是对人民合同自由的违宪攻击。最高法院的意见指出:“为自己的事务订立合同的权利是个人自由的一部分,受到宪法第五修正案的保护,受到本院多次判决的制约。”

  但在1937年,在首席大法官休斯从“传统主义者”一方转向富兰克林·罗斯福总统的“进步主义者”一方后,最高法院突然停止了对合同自由的保护。当大政府为所欲为时,契约自由、产权自由和一般的经济自由都处于不利地位。这就是为什么像303 Creative这样的案件必须受到第一修正案的质疑。

  对于法院来说,恢复宪法对合同自由的保护,明确表明每个人都有同样的权利提出合同、同意提议、谈判更好的条款,或者干脆说不,这将是更加一致的。这将节省大量浪费的资源,因为官僚们会追捕那些希望按照自己的价值观和信仰和平地与他人做生意的人。

  宪法已经包含了与条约有关的语言:“任何国家都不得违反条约的义务。”我认为我们需要一个新的修正案,其中一条是:“任何政府单位都不得通过任何法律或法规,强迫任何公民订立合同,禁止任何公民订立合同,或规定公民之间的合同的任何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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