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个词
通过宪法修正案将副总统在我国宪法体系中的法定角色正式化,这是一项改革,可以帮助缓和紧张局势,稳定目前的政治局势,因为我们的两位最高公职人员公开对立。
同样重要的是,菲律宾立法机构,包括即将到来的第20届国会,应该把注意力转向解决1986年宪法委员会的宪法制定者未能提供的问题,即整个国家都能尊重的健全和可行的总统继任宪法程序。
这两项改革,明确了副总统在宪法体系中的法定角色,并有目的地修正了关于总统继任的模糊条款,如果达成共识并体面地尊重文明,将大大有助于将国家从目前的国家政治和政府难题中解脱出来。然后,我们就可以把国家的全部注意力转向关心和培养国家利益和公共事务。
副总统的尊严
对菲律宾政治和政府的历史和特点的分析不可避免地与总统制政府交织在一起。总统制政府始于1776年7月4日具有历史意义的美国独立宣言,并以1789年3月4日批准宪法为标志。
虽然菲律宾人民在1896年发动了反对西班牙统治的民族革命,在1898年8月宣布独立,并于1899年1月在马洛洛斯成立了第一菲律宾共和国,但由于美国在1898年入侵群岛,这个新共和国的寿命很短,因为当时美国与西班牙的战争正在进行中。
当美国在1898年12月吞并菲律宾作为自己的殖民地时,菲律宾革命力量和美国侵略者之间爆发了为期四年的战争。此后,争取菲律宾国家地位的斗争从战场转移到了议会舞台。菲律宾建立了公民政府,在美国占领期间选出了第一届菲律宾议会。
正是通过这种不断争取独立并与美国殖民者合作的过程,我国人民于1946年7月4日重新获得了独立和自治的权利。
这是菲律宾历史上第三个共和国。菲律宾人于1935年起草并批准了一部新宪法,以美国宪法为榜样,实行总统制政府。
这些历史注脚意义重大,因为正是在这个过程中,菲律宾开始采用美国发明的副总统职位,以及政府三权分立的概念。
在《新美国民主》(Allyn and Bacon, New American Democracy, 1998)一书中,政治学家Morris Fiorina和Paul Petersen写道,在美国体制下,副总统的作用稳步上升。“也许最大的变化发生在办公室的尊严上。副总统现在在国外广泛旅行,在政治集会上讲话,参加国葬,并在国家场合代替总统。”
在另一本关于美国宪法体系的书《民主的挑战》(the Challenge of Democracy, 2002)中,三位作者写道,副总统的主要职能是充当备用设备。副总统离总统只有一步之遥,如果总统在任期间发生任何事情,副总统必须做好接任的准备。例如,副总统戈尔(Al Gore)成为塑造克林顿政府环境政策的关键人物。
就我国而言,目前的误解主要是由于1987年《宪法》中关于总统继承的模糊和混乱的规定所造成的恶意。
政府和杜特尔特阵营都将这一条款解读为,在总统死亡、永久残疾、被免职或辞职的情况下,副总统将自动接替总统职位。自动继任是对美国体制和民主原则的背离。
总统继任条款
虽然我们政治中的双方都假定副总统在上述情况下会立即或自动继任,但第七条第7-14节所体现的具体条款区分了副总统的两种继任模式,第一种是担任代理总统,第二种是成为拥有全部权力的总统。《宪章》规定,在第一种模式下,副总统“应行使”主席的职责。在第二种情况下,副总统“将成为”总统。
在某些小节中,它详细说明了当选总统的情况。它谈到国会规定在现任总统死亡、永久残疾、弹劾或辞职的情况下由谁担任总统。
另一款还规定,如果副总统职位出现空缺,总统可以从参议院和众议院议员中提名一名副总统,经国会全体议员过半数确认后就职。
继承的条款是半生不熟的,并没有解决所有问题,因为我们1986年的宪法委员会没有从实际实践、美国宪法的实际条款和修正案中得到指导,这些条款和修正案包含在几个继承法案中。
这与美国对待总统继任的方式不同,后者强调继任总统必须由选举产生。没人能继承这个职位。
在总统死亡、残疾、免职或辞职或其他情况下,美国的继任程序要求举行特别选举。
哈里·杜鲁门(Harry Truman)也许是美国总统职位上最成功、最有效的副总统,他最能表达特别选举的民主原则。1945年6月,在富兰克林·d·罗斯福(Franklin D. Roosevelt)去世后成为总统两个月,他亲自向国会表示,只要有可能,总统职位应该“由一名民选官员担任”。
我们1987年宪法中关于副总统自动继任的规定需要修正,因为这个缺陷是我们今天政治问题的根源,也是那些觊觎总统宝座的政客之间的强烈敌意和阴谋的根源。
这个问题必须加以研究和解决。在这个问题上进行宪章改革势在必行。否则就不会有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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